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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从未走远——用服务 成“雷锋”
时间:2012年04月01日 作者:杨琴 浏览次数:2070

    3月9日,一面鲜艳的锦旗、一封激情洋溢的感谢信被送到了广通彬县分公司结算中心。

    送来锦旗的运输户姓焦,2月底的一天,因为自己的疏忽不慎将一份结算票据遗失。其实他早已认定丢失的票据已被他人结算兑现。不过,令他意外的是3月2日,当他到彬县分公司结算中心结算运费时,结算员郭宝锐将丢失的结算票据交还给了他。拿着失而复得的票据,焦师傅惊喜万分。3月9日,焦师傅带着锦旗与感谢信来到了彬县结算中心。

    当谈起这件事时,彬县分公司结算员郭宝瑞回忆道:“3月初有一位运输户拿着这张票据来结付运费,但是我发现他所结运费的车号与他平时所结的车号不一样,在我的再三追问下,这位运输户最终承认这张票据是他捡到的,想浑水摸鱼把运费结了。最后我扣下了这份票据,并快速与丢失票据的车主联系,但多次联系未果。直到3月2日在给司机结算运费时我发现焦师傅的票据与丢失票据的车号一致。经过认真确认,确定了这张票据就是焦师傅丢失的。”

    当问到为什么要如此执着的寻找票据的失主时,郭宝瑞说:“我们公司作为专业化的运输企业,要为运输户做好一切服务,想运输户之所想,急运输户之所急。虽然很多人都说近几年“雷锋”少了,我这么做也是想告诉他们雷锋并未走远,只要去做,人人都是雷锋。其实每天类似的事情在我们各分公司及各业务点都会发生,我想我的每一位同事都会和我一样。”

 

感 谢 信

 

尊敬的广通公司各位职员:

    你们好!

    我是车号陕D65237的车主,本人在贵公司的结算运费时不慎丢失一张煤票,在我回到家后,发现少了一张票,经多方寻找未果。

    原来是让别人捡走了,在别人去贵公司结算这张票时,被细心的贵公司职员发现扣下来;在前天我去结算其余煤票时,贵公司的职员将先前丢失的那张煤票给了我,惊喜之余我深深地被这种拾金不昧的高尚品质所感动。

    贵公司职员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贵公司人员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高尚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他们的行为也是对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肯定!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这种行为更是值得大力提倡和鼓励的。

    最后我真诚向贵公司各位职员道一声感谢。

 

                  陕D65237   焦长民

                                      201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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